高危险性实验的管理规定 凡使用易爆炸品、剧毒气体以及操作有压力的反应在实验过程中都具有较高的危险性。操作此类实验的人员必需做好充分的安全防范工作,遵守有关规章制度,严格执行操作规定。 1. 以下实验属于高危险性的实验: (1) 使用低沸点易燃品乙醚等超过500 ml以上的反应。 (2) 使用一级易燃易爆药品叔丁基锂、三乙基铝、锂铝氢、氢化钙量超过100g(mL)的属危险反应。 (3) 使用全氟异丁烯剧毒气体的反应。 (4) NaCN(KCN)、HCN、NaNH2、Li-NH3、Na-NH3反应的使用量超过20g(mL)。 (5) NaN3、重氮化反应超过50g(mL) (6) 使用50g(mL)过氧化物的氧化反应。 (7) 使用活泼碱金属Na、K、Li超过100g。 2. 实验前必须查询所用化学品的MSDS,认真查阅文献,了解实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性。 3. 实验前将实验方案、危险性、对应措施、准备情况和实验的具体时间(月、日、时)经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字后至少提前一天书面报安全管理部门,并在科研处备案。实验时间如有变更必须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。 4. 实验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,实验时穿戴好防护服,防护眼镜、手套面罩,准备好防护板等必要的防护用具,必须时可在现场准备好灭火器、黄砂桶等灭火器材。 5. 正式开始实验前必须检查所有相关实验设施的完好,如反应器皿连接正确,电源插件安全,通风良好,反应原料和试剂正确无误等。 6. 确认实验场所周围和通道没有杂物堆积,尤其是没有溶剂和废液箱罐堆积,以防一旦实验失控发生恶性事故。 7. 【注意】使用氟气、四氟乙烯的实验,反应过程中产生过氧化物的反应,一定要防护措施到位,以免发生意外。 8. 操作危险实验的人员必须安排两人及以上,不得请人代管。 9. 仔细观察反应过程,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反应,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变或补救措施,同时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门。 10.未经允许,节假日不得进行以上高危险性实验。 11.高压反应和氢化反应实验必须在特种实验室按相关的规定操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