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建"放心消费城市"-苏科教你如何识别培训中的“承诺”

 

      

南京苏科教育培训中心借你一双慧眼
          ————如何识别培训中的“承诺”
     培训作为一种服务,与旅游、零售等其他服务一样,给予顾客一定的承诺并切实履行,既是优质服务的一种标志,也是塑造培训品牌的必要手段。但目前有的培训机构只把承诺作为招揽生源的措施,不少承诺不能有效的落实,有的承诺实际上就是一种预先设计的“陷阱”。承诺不能兑现,已成为当今培训中最重要的投诉领域之一。因此,对于想要参加培训的人或组织来说,在选择培训项目时,要仔细擦亮眼睛,对培训机构的承诺进行全面深入的细分和识别。
    承诺的内容是否超出培训机构力所能及的范围
    承诺总是有限的,培训机构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对培训质量做出的承诺,才有最终落实的可能性。如果对不在自己权责范围内的内容做出承诺,能否兑现就值得怀疑。比如有的培训机构在开展导游培训时打出“包取证并推荐就业”的字样,显然这是超出培训机构能力范围的。因为国务院颁布的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规定,任何人只有通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,才能获得导游员资格证书,可以从事导游工作。从导游就业看,培训机构只有和人才市场、旅行社企业有着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才能实现,实际上这样的培训机构是非常少的。当然,如果培训机构承诺的内容是“不能取得资格证书,可以免费参加下期培训”,这是可信的,因为它完全可以自行决定。但也有培训机构因为市场拓展不好,以后不再做导游培训的风险。
     承诺的内容有没有隐含的附带条件
     不少培训机构的承诺都是隐含着必要的附带条件的,缺乏这些条件承诺就不可能兑现。如果受训者对一些内在的情况不是很熟悉,就不会明白。比如有的培训机构在市场上打着“免试入学,国家承认学历”的口号招生,在不少人眼里是很有吸引力的。但实际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培训只有两种方式,一种是参加全国统一的入学考试,包括高考和成人高考;另一种是尽管没有统一的入学考试,但学习时必须参加统一的课程考试,只有全部课程合格,才能获得国家认可的文凭,如自学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,在这里培训机构只起着一个组织者的作用。还有就是研究生课程班,它是既没有学历,也没有学位的。如果要取得学位,除完成论文答辩外,还必须参加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综合考试和外语考试,实际上难度是比较大的。所以,当培训机构尽管承诺“可以申请学位”,但由于受统一考试的限制,最终能够拿到学位的少之又少。
     承诺的内容有没有夸大的成分
     夸大承诺内容,这是目前培训中非常常见的现象。比如有的培训机构在开展证书培训时,往往都会说自己的通过率位居前列,如果选择者对此不熟悉,最好找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核实。另外,夸大师资阵容和实力的现象也不少。比如不管是什么样的教师,都冠之“全国著名”、“中国最早”等字号。还有的证书培训班甚至打出“教师是命题人员、考官”等字样。而实际上,根据考试的有关规定,所有命题人、考官是不允许参加当年的培训的。因此,这种承诺大多数都是不可信的。也有的培训机构把培训效果说得天花乱坠,比如没有基础的人一个月可以说出流利的外语,三天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思维方式等,无疑是不符合教育培训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一种宣传。
     承诺不能履行有没有相应的处理依据
     现在培训中不少投诉都是由于培训承诺不能兑现而产生的。但在这种投诉的处理中,受训者往往成了弱势群体,因为他们基本上都没有可以作为处理依据的正式证据。尤其对于办事人员随便说出的口头承诺,选择参加培训的人一定要慎重。还有的培训机构在发培训通知时列出的是知名专家,但到实际上课时却发现是另一批人,原因是已安排的专家临时有事;本来承诺的是小班上课,后来却变成了大班教学;原来承诺的开班时间因为生源不够而往后推,导致学员出现工学矛盾等。如果培训机构能就出现这些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意见的书面承诺,不仅对想参加培训的人是一种信心,也可以帮助培训机构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。
那么针对上述种种承诺,遭遇了教育消费陷阱怎么办呢?
    如今,教育乱收费、培训机构虚假宣传等现象屡见不鲜,当消费者在教育消费领域遇到纠纷时,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呢?
    一、向消费者协会投诉,请求消协调解是最常见的方式。二、向政府职能部门申诉,包括工商行政管理、教育主管部门、技术监督部门等。三、仲裁,但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提醒,如果教育培训领域消费者与教育培训机构纠纷的标的物(如学费)并不是非常高,建议不要通过仲裁来实现,因为一般仲裁收费都要上千元。四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消费争议是最具权威的一种方式,但法律界人士提醒,相对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来说,通过诉讼来实现教育培训维权的周期较长,程序也较为复杂,对此消费者应有充分的准备。
    针对通过司法程序维权难,近年来,通过网络和媒体以及民间力量的维权方式越来越受到好评。